「養牠,不要拋棄牠。」
可惜很多人不這麼認為,而是把寵物當作娛樂或商品,不想養時就輕易放棄。
一隻大貓咪被主人棄養,原因是牠的主人也被趕出公寓。
兩名室友看見後,認為必須為牠做些什麼,最後決定──給牠一個新家!
「當我們決定領養牠的時候,又開心又難過。 難過的是,牠被拋棄了,必須離開原本的主人;開心的是,能夠養到這麼可愛的貓!」
貓咪身上有橘、黑色條紋,個性親人,現在在新家過得很幸福,還會仰躺呼呼大睡。
奉勸養寵物的人,應評估自己的經濟狀況、環境,若租屋處無法飼養,應先找尋可養寵物的住處,而不應以棄養為第一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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